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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新增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双方维持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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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6: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