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和责任有哪些: 一、法人的权利: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职权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代表企业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和有关机关的全体成员。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为行事时,应当书面委托。职责和规定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从事特殊需要的人员,只能在有从属关系或合资企业或投资股份的企业兼营,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主管登记机关严格审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其权力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