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履行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债的履行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债务人履行时是否须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的性质决定。履行行为系事实行为时,不要求债务人有行为能力;是法律行为时,需要债务人有行为能力。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求: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有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损害债权,可能导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无法实现; 2、主观要求:债务人与第三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二、签了买卖合同卖方又卖给别人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要求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拒绝履行的情形包括什么拒绝履行是什么意思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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