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有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拒赔的合理性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一种常见的保险争议案件。在患有恶性肿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1. 保险条款中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赔款条件未满足; 2. 投保人未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患病情况; 3. 保险公司认为治疗费用超出了合理范围; 4. 保险合同终止或解除。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保险金数额应当与保险标的的价值相当,并且不得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最低保险金额。 3.《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得扣留已经交纳的保险费,应当退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加倍赔偿。 因此,当患有恶性肿瘤时,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具体分析保险合同条款及投保人的履约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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