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烟草专卖管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而且对于烟草的进货地和销售地都有严格的控制。 只可以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如果跨区域买卖,很有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如果无许可证经营,数额较大的话,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