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不能自己拿吗 |
释义 | 档案不能自己拿,需要在人事部门保存。 个人提取人事档案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如下: 1、单位提取。 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2、本人提取。 (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 (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 (3)或用工备案; (4)社保证明。 3、委托他人提取。 (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档函; (2)委托人的委托书; (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信息。 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5、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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