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有的,儿子是有继承权的,儿子属于第一继承人。即使儿子结婚先于父亲死亡。 一、断绝亲生父子关系,但尽赡养义务可以吗 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 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二、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父亲欠债儿子的车是否可以扣押 父亲欠债儿子的车不可以扣押。 如果是私自扣的,可以报警,如果说是法院扣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车的所有权是属于儿子的; 父亲与儿子是两个独立的自然人,且法律上也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 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即不能扣押其车。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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