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首先应当协议处理,若是存款可以双方约定分割的比例,若是汽车与房产,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买房一分钱没出离婚要分一半 婚后购房,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离婚分割时,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但要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包括因装修增值)的一半。房产证若是双方名字,者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平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就算妻子没出钱,如果房产证上有妻子的名字,离婚时妻子也应分得房产的一半或是一部分。 二、《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应当公平平等分割,可以由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来进行分割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清楚的是纠纷产生的原因。若是因为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照法律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处理。若是因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或者对受到损害的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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