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子女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残疾人子女是指父母一方或者是双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这类家庭的孩子。 一、不工作是不是不能抢抚养权 不工作也能争取孩子抚养权,情况如下: 1、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所以父母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一方的经济收入或者是否工作只是影响抚养权的其中一个因素,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 3、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必须以子女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同时结合子女的年龄与主观意愿才能作出判决。 二、广东生育三孩政策 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三、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可以按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和母亲一起; 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同居,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予以许可; 3、如果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主要看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是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的。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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