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流程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2、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3、选择“非税业务申报”,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4、按系统提示,点击“填写”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5、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不超过6万元的,应将计费收入填入申报表“免征收入”栏,系统自动计算实现减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拓展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