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租代征为什么告不赢 |
释义 | 所谓“以租代征”,即企业以租赁土地的名义,向农民支付租金,长期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表面看起来是租赁,实际租期会特别长,往往达到20年甚至30年。同时还会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将农用地拿来盖厂房、搞开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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