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内容不真实怎么办 |
释义 | 遗嘱内容不真实的,如果仅部分内容不真实,该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如果全部内容不真实的,该遗嘱全部无效。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一、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公民生前立有遗嘱,只有遗嘱内容、形式合法有效,公民去世后就按照所立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合法有效必须符合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四个条件。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采取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中形式订立遗嘱,其他遗嘱形式无效。 二、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是: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三、父母健在怎么样立遗嘱 父母健在立遗嘱的,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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