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能否辞退拒绝加班的职工,要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内容而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有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是否加班的权利。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加班时间并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