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释义
    1、办理公证前可先咨询主办或者公证处相关人员,明确办理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
    2、办理公证时带齐与公证相关的一切资料,避免因为资料没有准备齐全而导致公证无法办理的情况。并携带公证所需费用。
    3、需要加急出公证书的,需提前明确告知公证人员;
    4、根据当事人真实需求及其意愿办理公证事项并提供真实证件资料。
    一、婚前房子公证
    婚前房子公证方法:
    1、房产公证中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2、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疑义的,应进行核实,或委托异地机构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予以协助。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4、办理房产公证手续要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除外。
    二、遗嘱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根据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3: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