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什么地方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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