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普法,即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以一种政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了近30年。从1985年起,我们有了“一五普法”“二五普法”直至当前的“六五”普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第二款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二款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