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不足5人自动解散吗 |
释义 | 业委会不足5人不会自动解散。 业委会无法自动解散。只有业主委员大会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业委会才会解散。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委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督促业主按时支付物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起草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并提请业主大会决定;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 (村)民委员会等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建设、社会治安和公益宣传等工作 10、制定印章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关档案供业主查询; 11、存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12、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综上所述,业委会不会自动解散。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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