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庆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
释义
    一、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指南(“警快办”移动端)
    1、微信搜索“警快办”服务号,点击进入左下角“警快办”进入平台,注册并登录平台。进入“川渝公安通办”专区,选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通过“实人认证”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若选择四川省户籍,即可跳转至四川省“微户政”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页面,根据页面要求提交信息即可完成申请。若选择重庆市户籍,即进入“警快办”申请页面。
    3、阅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报”后,系统将自动带出申请信息,选择“申请事由”,然后进入下一步。“警快办”只受理个人查询本人的无犯罪记录申请。
    4、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方式,具体方式分为:只要电子化证明;既要电子化证明又要前往线下派出所窗口领取纸质证明;既要电子化证明又要线下派出所邮寄纸质证明三种方式。其中邮寄费用为到付,重庆市内10元/件,国内重庆市外(不含港澳台)12元/件。提交领取方式后,再次确认申请人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5、申请完成后即进入审批环节,申请人可进入“警快办”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状态,当办件审批通过后,状态自动更新为“已办结”,此时即可下载电子化证明。在线下窗口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也可以将电子化证明推送到申请人警快办账号,但要先注册警快办后申请开具证明。若申请人选择了线下派出所窗口领取证明,同时(3)页面会显示领取纸质证明的派出所名称,申请人自行前往领取;若申请人选择了邮寄纸质证明,同时(3)页面会显示邮件的物流信息,申请人可根据物流状态,适时签收邮寄的纸质证明。
    自证明开具日起1个月内,可多次下载电子化证明,若超过1个月,(3)页面将提示证明已过有效期,无法下载证明。若需再次下载,则需重新提交申请开具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警快办”的“证明核验”功能进行核验,其中每份证明可累计核验四次。点击“证明核验”,识别证明中的二维码,根据不同的情况,将呈现不同的扫描结果。若证明已过1个月有效期,页面将提示“该二维码对应的证明内容已过有效期,如需使用,请您重新申请出具证明”,(1)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系伪造,页面将提示“二维码无效”,(2)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核验次数已超过4次,页面将提示“该证明核验次数已用完,请重新申请”,(3)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未过有效期,核验次数少于四次,且二维码有效,页面将显示该二维码对应的证明图片((4)页面显示的样式),核验人可自行核对图片中的信息与被核验的证明信息是否一致。
    二、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指南(“渝快办”移动端)
    1、打开“渝快办”APP,点击“服务专区”中的更多,依次点击“在线开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通过实人认证,即可进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报页面
    2、阅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报”后,系统将自动带出申请信息,选择“申请事由”。
    3、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领取方式,具体方式分为:只要电子化证明;既要电子化证明又要前往线下派出所窗口领取纸质证明;既要电子化证明又要线下派出所邮寄纸质证明三种方式。其中邮寄费用为到付,重庆市内10元/件,国内重庆市外(不含港澳台)12元/件。提交领取方式后,再次确认申请人信息,即可完成申请。
    4、申请完成后即进入审批环节。申请人可再次通过“1”中的步骤进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指南页面,然后点击“办理结果”即可查看办件状态,当办件审批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化证明。若申请人选择了线下派出所窗口领取证明,同时(3)页面会显示领取纸质证明的派出所名称,申请人自行前往领取;若申请人选择了邮寄纸质证明,同时(3)页面会显示邮件的物流信息,申请人可根据物流状态,适时签收邮寄的纸质证明。自证明开具日起3个月内,可多次下载电子化证明,若超过3个月,(3)页面将提示证明已过有效期,无法下载证明。若需再次下载,则需重新提交申请开具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警快办”的“证明核验”功能进行核验,其中每份证明可累计核验四次。点击“证明核验”,识别证明中的二维码,根据不同的情况,将呈现不同的扫描结果。若证明已过3个月有效期,页面将提示“该二维码对应的证明内容已过有效期,如需使用,请您重新申请出具证明”(1)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系伪造,页面将提示“二维码无效”(2)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核验次数已超过4次,页面将提示“该证明核验次数已用完,请重新申请”(3)页面显示的样式;若证明未过有效期,核验次数少于四次,且二维码有效,页面将显示该二维码对应的证明图片(4)页面显示的样式,核验人可自行核对图片中的信息与被核验的证明信息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3: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