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立案标准数额 |
释义 | 一、抢夺立案标准数额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就达到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1)当事人为故意抢夺他人的公私财物; (2)当事人抢夺金额数额较大,达到了五百以上三万元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夺罪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