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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疑难案件中,法官如何处理案件
释义
    在疑难案件中,法官处理案件的方式有:
    1、请教同事或者业务专家。
    2、普通程序案件合议庭成员进行协商。
    3、上报专业委员会讨论。
    4、上报审委会讨论。
    5、向上级人民法院汇报。
    法官作为司法机构执法人员,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应该是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法院开庭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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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