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具三包服务是包多长时间 |
释义 | 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 三包的期限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是促进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家具生产者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模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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