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请求继续履行是违约救济的主要办法之一,但如果继宽明续履行已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是实际上已经宽巧指不能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的成本太高,则不可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慎配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