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购不良资产只是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之一。不良债权收购一般是指,专业的中介机构收购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通过打包的方法收购银行的这部分贷款的行为。银行通过这种处理方式,剥离不良贷款,而专业的中介机构可以对不良资产和债务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再把债权卖给战略投资人,或在重组过程中吸引战略投资者。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户资产的安全: (一)加强对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的管理,防止出现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制度与流程漏洞、员工道德风险等可能影响客户资产安全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信用账户的管理和稽核制度,防止资产混用、账户混用、出借账户、虚假账户等问题。 (三)按照约定方式为客户提供对账单,如实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三方存管银行提供证券、资金明细数据,供客户查询。 (四)客户因自身债权债务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冻结、查封、划扣等重大事项时,证券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