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辅助证件如下: 1、户口簿; 2、护照; 3、工作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社会保障卡; 6、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有效证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开立个人账户,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个人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