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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底薪的工作用不用签劳动合同
释义
    无底薪的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之后,就可签订。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存在一个最低底薪,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是用人单位坚持无责底薪,那劳动者申请仲裁之后在进行签订合同。
    无底薪的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之后,就可签订。但一般这种无底薪合同是按照合同来提取工资的,但法律上来说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签订一个按照最低标准的合同,然后约定每月算出实际应发工资之后减掉这个数额。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到手工资不能低于最低标准。若是工资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那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补偿员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实行无底薪提成也要支付最低工资,所以企业在设置员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薪酬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必须支付底薪这个因素,避免使用这种看似合法却禁止的计薪方式,从而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无薪留守的员工,因与新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待业的下岗人员、因公停产的职工,人民法院根据劳动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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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