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公平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