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办理户口不属于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 环境保护 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以下6项属于公安机关日常户籍管理范畴,不适用《行政许可法》。(6)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 办事 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 常住户口。这6个事项为公民户口登记事项,是一种事实认定,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