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酌情处理的确存在于很多案件中,但肯定不是随心所欲的酌情,而是法律规定情形下的自由裁量。因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绝不是完全凭法官自己的想法,而是有很多具体的细节的规定,只是这些规定是非法院系统人所不知的。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 3、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二、强奸未遂量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未遂的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强奸既遂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 三、缓刑为什么不做宣告判缓刑 是否判处缓刑属于自由裁量权,不是说符合相关条件就必须判缓刑,是否判由法官在量刑范围内决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是可以宣告缓刑的: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刑法规定的是可以判处缓刑,意味着法官在裁量时也可以不判处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