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月最低工资继续为2590元。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59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3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