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拆迁人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释义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一、拆迁人的权利义务
    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拆迁人的义务主要有:
    (1)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2)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3)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4)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5)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6)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人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4)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将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
    (5)对拆迁管理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决定不服时,有权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拆迁人的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入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20: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