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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扩大报销慢性疾病范围
释义
    该文章主要讨论了多种疾病的范围,包括高血压、心脏病、脑出血、脑梗塞、风湿性关节炎、肝炎、肺气肿、癫痫、精神病、肝硬化、糖尿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和重症肌无力。
    法律分析
    1、疾病包括:原发性高血压(
    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2、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3、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4、癫痫、精神病5、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6、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7、帕金森综合症、重症肌无力。
    拓展延伸
    国家制定新政策,扩大报销慢性疾病范围,减轻民众医疗负担
    《国家新政策:扩大慢性疾病报销范围,助力民众减轻医疗负担》
    根据最新政策,国家将扩大慢性疾病的报销范围,旨在帮助广大民众减轻医疗负担。此举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特别是那些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新政策将覆盖更多种类的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通过扩大报销范围,患者可以享受更多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此外,新政策还鼓励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这一举措对于改善民众的医疗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相信通过国家的努力,我们能够共同实现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健康福祉。
    结语
    新政策的出台对于广大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通过扩大慢性疾病的报销范围,国家为人民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这不仅有助于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还能促进医疗机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实现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健康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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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