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一、交警的定责不公平怎么办? 交警定责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合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在复核申请书中必须要写明划分责任的具体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有异议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由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准,如对认定报告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写一份复核申请书,注明异议的理由和证据,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申请交通复议的条件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的三天时间里,向上一级的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复核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