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合作制企业产生的途径 |
释义 | 1.乡(镇)及村办集体企业和国有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2.户办、私营或合伙企业向股份合作制转化。3.集资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工商税务注册分几种 经济类型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 国家有分类标准。因此,对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都管用。 国家分类标准如下: 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500外国企业 600非企业单位 二、挂靠经营的法律规定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第2条规定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的工作范围,根据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凡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城镇集体企业,但资本来源主要为个人或国有企业(单位)投资、合资、合作,其现有财产构成不属于集体性质为主,采取上交一定管理费(挂靠费)名义上由有关主管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管理、委托管理或挂靠管理等企业,均属此次清理甄别工作的范围。其中包括: 1、登记注册为集体但实际为私营(或个体),的企业。 2、登记注册为集体但实际为国有的企业。 3、登记注册为集体但实际为私营投资者共同投资举办和经营的个体联营或合伙企业。 4、登记注册为集体但实际为非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或单位投资举办的国有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 5、登记注册为集体但已名存实亡,有关挂靠主管部门、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督促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仍对其承担管理责任的企业。 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务谁来承担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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