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幼儿园的办理条件
释义
    开办幼儿园时,满足以下前提是办园的必备条件:
    (1)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理念,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在当地具有竞争力,什么样的教学理念更受家长欢迎,都是需要提前考察和了解的。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和行政负责人,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幼儿园需要配备的教职员工有教师、保育员、园长、财务、教研主任、保健医生、后勤厨务、保洁员、保安。
    其中,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等。
    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质量、个人素质等方面都会对孩子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直接影响家长对幼儿园的评价。
    (5)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幼儿园选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消防安全、户外活动要求以及相关的卫生条件要求,同时,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室内室外活动场地大小、教室环境布置、教玩具及教学材料等环境设置也有相应标准。
    (6)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7)符合当地教育机构设置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9)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执行。
    在满足上述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的前提前,开办幼儿园还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竞争情况、生源情况、区域特点、家长消费习惯和意愿等基本情况,以保证园所能够顺利开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8: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