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父母买的房子属于什么? |
释义 | 父母买房给子女,有四种情况:1.一方父母出钱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2.父母出钱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共同所有。3.婚前双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4.婚后双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或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结婚父母买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无论所有权登记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该出资都可以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3、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4、婚前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在婚前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的权属实践中存在争议,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共有,也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对方子女所有。 5、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无论登记在一方子女或者双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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