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域名相似是构成侵权行为的。法律对于域名侵权行为有详细的规定,具体而言即被告注册、使用域名存在以下情况就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被告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等。以上的情形都属于域名的侵权,因此域名相似的情形也包括在其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