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退休年龄是几岁 |
释义 | 1、员工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办理好退休的相关程序,就可以依法享有养老保险; 2、退休员工从办理退休的隔月开始,就可以拿到按每个月发放的养老金,前提退休员工、企业有买满15年的基本保险费; 3、如果员工没有再就业,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在工作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会退还,如果没有再工作的,但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会根据缴费的年限来享受相对应的保险待遇。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给予退休。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什么是退休: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失业或者其他原因中断就业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予退还。再就业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未再就业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缴费年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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