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患有黄斑病变,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考虑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但不应以此为理由拒赔。被保险人应尽可能提供完整的健康信息,保险公司也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告知相关条款和限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和情形。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实和金额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保险合同中对既往病史、遗传因素等约定的除外责任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明白易懂,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在购买保险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如实告知健康情况,以避免因此导致的理赔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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