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股份制改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具体规定。本身农村股份改革制度就是多种多样的,在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的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分配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的形态来确定; 有实行以农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革主要以农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 也有实行以农村集体所有或者部分净资产量转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