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咨询设计费的服务问题,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1、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照各占比例乘以1计算收费;2、标准设计、复用设计按照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3、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每工日85元。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咨询补办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可以补办。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我想咨询工程合同问题 工程合同的订立标准有:1、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3、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免费咨询工程款拖欠问题 拖欠工程款打官司的方式:1、受害人首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与收集到的证据;2、被告人在收到原告诉状副本后,应当积极应诉;3、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卢律师,我是想资询工程款问题? 法律分析: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工程款纠纷是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诉讼费用依据工程款的总价按比例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设计服务合同是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吗,必须要缴税吗?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万分之五税率。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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