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股东固有权利 |
释义 |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包括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优先转让和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 固有权利是指除非得到股东同意,否则不得剥夺或者限制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权利,也称为不可剥夺权;固有权利往往是与股东基本权益有关的权利,如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等。 因此,这些权利往往由公司法或商法明确规定,以强制法的形式赋予股东。 一、非上市的公司股权有什么用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财产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股权人身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公司不上市,公司股权也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可以带来收益权和管理权,所以公司不上市虽然导致公司股权难以快速出售变现,但不能说他没有用。 二、出资未到位股权收益如何确认 基于权义统一原则,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权利,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除非公司内部约定了不按照实缴的资本分配红利。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未足额出资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 但是对于股权收益的分配,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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