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备案都需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生育备案需要准备: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1、结婚证; 2、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 4、孕妇保健手册等产检资料; 5、社会保障卡原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 (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称为做生育备案。 生育备案申请条件: 1、已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生育备案服务流程:到所在社保局(分局)医疗保险待遇核发科(股)、社保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发放《生育受理回执》。流程:前台受理并初审→复核→审批 办理生育保险备案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1、首先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手续——“准生证”,也就是现在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这对以后社保局生育待遇的享受很关键。 2、其次,用准生证等相关材料去经常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围产手册等,这是用于记录每次的检查,以后去检查就不需要领医院的病历本了,而且这也是婴儿出生以后办理“婴幼儿保健手册”的关键一步。 3、最后,也是决定你能否享受生育待遇的、非常关键的一环必须注意,也就是生育时,生育险必须达到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否则,无法享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费、护理费、营养补助等生育待遇。 生育保险备案一般要求怀孕3个月内办理,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生育备案。超过三个月就不在受理,不提前办理登记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各地规定时间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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