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第一次办身份证外地可以办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不可以,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不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只可以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 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话,需要租赁协议; 2、用户口单页原件,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3、如果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的话,要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临时身份证和普通身份证是一样的法律效力的; 4、在异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的时候,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 5、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扩展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方式目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XX)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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