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失踪立案标准:未成年已失踪达24小时。 只要失踪了,随时可以报警,如果是未成年失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失踪立案的标准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4、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6、以及其他疑似被侵害的情形。 未成年人失踪的原因如下: 1、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曾经做过一个未成年人被害人研究的省级科研课题,很多监护人因为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害是不争的事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同时法律规定了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管理和教育职责; 2、未成年人自身原因。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发育特殊时期和叛逆关键时段,一般主要是因学习、家庭原因负气离家出走,或与网友、朋友相约出走; 3、社会方面的原因。一些污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环境需要净化,让未成年人远离不健康的成长空间,营造属于他们的天地。 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