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根据租赁合同到期,合同关系终止,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不得继续使用、收益。出租人若不知道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不能默认合同继续,变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分析 是指租赁合同已经到了期限,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特别请求或主张。对于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一事实的,不能认为租赁合同可以当然地继续,并成为不定期租赁。 拓展延伸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当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相应的权益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并确保租赁物的完好无损。出租人则应当接收租赁物,并核实其状态。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或者终止协议,一般情况下,租赁关系将自动终止。在处理权益和义务时,双方应当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的权益和义务处理方式,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结语 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关系终止,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不得继续使用。如果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合同不能自动继续。双方应根据约定或法律处理权益和义务,承租人归还租赁物,出租人接收并核实。若未达成续约或终止协议,租赁关系自动终止。处理方式需遵守合同约定,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具体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