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如何进行投诉? |
释义 | 工伤纠纷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1、投诉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执法大队;2、可协商、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3、劳动合同不得无效约定工伤责任;4、用人单位举证责任;5、可申请调解、仲裁或起诉。 法律分析 一、工伤以后的纠纷应该怎么投诉 1、职工因工伤事项,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 3、工伤纠纷并非只有投诉一种处理方式,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介入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工伤纠纷; 4、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注意: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工伤赔偿纠纷处理的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一)工伤认定 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二)无效约定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举证责任 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工伤纠纷的投诉途径多样,可向劳动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也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工伤认定、无效约定、举证责任等问题。当事人可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工伤概不负责为无效条款。请谨记以上要点,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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