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死后是妻子的吗 |
释义 | 不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死者婚前个人财产算是他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分割,一人一份。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财产该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的,由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已经做出了分割处理,所以对于死者的遗产,之前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此时,死者的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法定继承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丧偶财产怎么分配合适呢 如果丧偶财产这样分配:分配财产时首先分割出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健在配偶、孩子、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 首先,按照死者的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指定谁来继承,就由谁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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