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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亲假探亲对象规定
释义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目前,能够享受探亲假的职工,还只限于是国有企业、国有单位之类的职工。而能够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也是要求满足一定的条件。至于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一般是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一、产假和探亲假冲突吗?
    职工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即探亲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而产假是生育女职工专门享受的一种假期待遇。休产假的女职工还能享受探亲假,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劳总险字12号);如果女职工未在配偶工作地生育或虽在配偶工作地生育,但生育休假后未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则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待遇。至于退休职工的探亲路费问题,原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后可否享受探亲待遇的复函》(劳险司字[1989]1号)规定,退休、退职职工已脱离工作和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问题,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或4年一次的探亲待遇。
    二、探亲假的新规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对于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期,我国《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具体规定。
    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它是职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3、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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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