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别人钱,让那个人写收据怎样写,需要一式两份么?是手写,还是用A4纸打印出来 |
释义 | 收条(或收据)本人甲(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已于2006年2月2日收取乙(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110)欠本人的人民币元。签名:甲日期:2006年2月2日收条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手写的收据有法律效力。 每次写收据时,最好采复印纸,一式两份,否则很容易被人更改。因此在写收到的钱的数额时,建议用大写,这样不易被人更改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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