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如果确实没有收到钱,尽量找证据举证,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